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 8月20日以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全体监事会成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7 年8月 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 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危潮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登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45)。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30日